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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05招录公务员简章及公告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福建省人事厅 2005-8-4 15:08:11

招考简章

全省党群机关

省直 福州 莆田 厦门

党群简章下载

龙岩 三明 南平 宁德

省直(含垂直系统)政府部门

省级 地税系统 工商系统 监狱系统

省直简章下载

技术监督系统 劳教系统

地市政府部门

福州 莆田 厦门 漳州 地市简章下载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关于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决定,于2004年1月13~14日举行2004年春季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全省计划录用1960名(泉州、漳州市党群机关和泉州市国家行政机关不招考,不含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具体招考职位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和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公布,设区市以下的招考职位还将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主要面向有新增编制或缺编的系统和部门。党群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1、具有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福建省常住户口的人员;2、福建省生源在本省和省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就读的200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以下同);3、外省生源在福建就读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04年应届毕业生;4、外省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及其以上学历和学位(含2004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5、中、小学教师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6、新录用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须在录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7、被辞退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五年内不得报考。
  (二)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条件(录用体检标准见上述网站)。录用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必须符合相应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年龄在18岁即198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至35岁即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年龄需要作专门限制的,以招考简章公布年龄要求为准;5、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7、符合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考省直、福州市、厦门市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其余设区市及其以下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方式由设区市决定。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03年12月19日~12月25日
  报名网址:www.fjrs.gov.cn或www.fjkl.gov.cn
  本次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分为人工审核和计算机自动审核,各职位的审核方式由招考单位自行确定。报考者在网上自行申报中,应对自己所填报的资料和根据报考职位条件作出是否符合条件要求的判断负责。在面试前,招考部门有权对进入面试的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有权中止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考生的面试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其笔试成绩无效。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可于2004年1月5日~10日登录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从网络下载自己的准考证并自行贴上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于2004年1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网络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到指定的考试地办理核实准考证及鉴印手续,未按时办理鉴印手续的不得进入考场。省直及各设区市办理核实准考证及鉴印手续的地点将在上述网站上另行公布。
  网上报名指定招商银行“一卡通”和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办理招商银行“一卡通”、建设银行龙卡及网上支付业务,请分别咨询: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有设现场报名的设区市报名工作统一于2003年12月19~20日进行。
  报名地点:见有关设区市的公告或上述网站上的通知。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4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2004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试成绩无效),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4张,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范围与考试时间
  (一)职位类别:招考职位分为A类和B类。A类职位主要包括:机关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机关中从事机关内部的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二)试卷类别:笔试分为A类职位试卷和B类职位试卷。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报考公安系统所有职位的还必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由用人部门提出意见,省直部门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地方部门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批准,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专业笔试有关事项将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参照《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上述网站)。
  公安系统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报考者可到现场报名点或各设区的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省交警总队政治部购买。
(四)考试时间:2004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类)试卷,下午2:30~5:00考《申论》(A类)试卷,1月14日上午9:00~10:30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考《公安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每场考试,考生均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其他事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必须用2B铅笔作答,《申论》必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每个职位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三名。
  (三)须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经省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后,可在笔试成绩达到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直接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有进行专业笔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各占40%、30%、30%相加计算。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乡(镇)或各级民族事务行政机关的,可在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上加10分计算。
  (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考生的考试成绩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或电信信息台16883888查询。各设区市若有其他公布成绩方式,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
  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本人。考生在进入面试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2004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2004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试成绩无效),在职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或已解除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根据招考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的比例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以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且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试成绩必须针对所报考职位即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招考职位方为有效。
  (八)《招考简章》、《考试大纲》和体检标准等考试政策规定,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或在报名现场咨询。
  (九)报考者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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